音乐形式的存在方式有哪些(音乐的类型有哪些)

形式(音乐的)是音乐的结构形式。在曲调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段落。根据这些段落的形成规律,找出共同的格式就是曲式。教育网根据《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整理常见曲式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1.单调形式

一段音乐可以陈述一个简单的或自成一体的音乐主题,表达一个完整的或相对完整的音乐思想。以乐段结构写成的独立音乐作品,称为“单声部曲式”或“一声部曲式”。一般一首乐曲只有一个音乐形象和一个意境,简单精炼,最容易被群众接受。很多民谣和小调大多在一个段落里。

2.单声部和两声部音乐形式

二声部曲式是由两个音乐片段组成的,也叫“二声部曲式”,是由两个性质不同的对比音乐片段组成的。

3.单一三部曲

三部曲由三部曲组成,又称“三部曲式”。三阶段公式的第一部分是演示部分。第二段称为中段,与其他两段形成对比,它往往以新的主题和调性发展,从而形成扩展段。根据第三节是否再现了第一节的主题,单三部曲可以分为有再现的(ABA/ABA1)和无再现的(ABC)两种。

4.朗多

音乐形式中最重要的主题与几个不同性质和结构的插入片段交替出现,并且重复出现不止一次。根据这一原理形成的音乐形式称为回旋曲。主题再现一次以上是指至少要再现两次,即首要意义的主题(即“主要部分”)至少要出现三次,中间至少要有两次新材料制成的“插页”。所以作为回旋曲结构,它至少要有五个平衡的声部。注:A(主题)+B(第一次插入)+A+C(第二次插入)…+A。

5.奏鸣曲式

奏鸣曲由三部分组成,即呈现部分、展开部分和再现部分。注:A(主题)+A1(变奏曲)A2+A3+A4+A5+…一;一个

6.变化

变奏曲采用同一主题素材,并根据乐曲的发展要求进行变化和重复,形成主题-变奏1-变奏2-变奏3-变奏4的音乐结构。注:A+A1+A2+A3 …

随着音乐史的发展,其内容和表现形式开始多样化。当音乐作品积累到一定数量时,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特征的作品逐渐被人们筛选出来。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规范,逐渐形成了“音乐体裁创作规律”的理论总结。以上是常见音乐结构知识点的整理。这个考点的考试形式多为选择题和填空题空。希望考生结合题库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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